【惟民动态】庐山区人民政府继续聘请惟民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招商动态 |2016-04-15
庐山区人民政府全景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指引下,聘请专职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已成为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求。实践证明,聘请专职律师担任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在协助政府依法行政,防范政府投资项目法律风险,妥善处理重大信访维稳案件等方面,都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建设法治政府,庐山区委区政府积极行动,根据省、市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相关文件精神,率先在县区级人民政府中聘请专业法律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自2015年4月起,由庐山区司法局、庐山区法制办在全市律师事务所中进行遴选,经庐山区政府领导多方考核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聘请惟民所王辉明、胡国庆等“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聘请期限为一年。
庐山区人民政府夜景
刚刚过去的一年中,惟民所“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律师本着为政府分忧、为百姓服务的理念,尽职尽责、依法依规地为庐山区政府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一年来,团队律师通过起草或修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就政府投资或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起草或修订重大招商引资合同,就重大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列席或参加政府常务会议等各类会议,代理相关诉讼或仲裁案件等工作方式,充分展示了执业律师担任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受到了庐山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领导的一致好评。
庐山区浔南城市客厅
2016年4月,在上年度法律顾问合同期满之际,庐山区人民政府再次召开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决定继续聘请惟民所担任下一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对此,惟民所“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律师在倍感欣慰与荣幸的同时,将本着高度的荣誉感与责任心,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做好庐山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各项工作,为庐山区法治政府建设献计出力。
(图文小编:清徽、怡青)
